根據《河北省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土壤及地下水 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要求,現將宣化縣永旺油脂化工物資有限公司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報告予以公示。
一、項目名稱:宣化縣永旺油脂化工物資有限公司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報告。
二、項目地點:張家口市宣化區江家屯王家寨西南3公里。
三、公示內容:
1、項目概況:宣化縣永旺油脂化工物資有限公司位于張家口市宣化縣江家屯王家寨西南3公里,主要從事收集、貯存、利用廢礦物油(HW08 900-214-08)(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險化學品)。宣化縣永旺油脂化工物資有限公司屬廢礦物油儲存加工項目,將廢礦物油進行加熱過濾處理外售。企業于2008年建廠,2009年建成投產,于2009-2017年6月進行廢礦物油的加工,于2017年6月至今,僅對廢礦物油進行儲存,不再進行加工。
公司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08年11月28日取得了張家口市環境保護局的審批意見,2009年8月24日通過了張家口市環境保護局的驗收。
2、鉆探采樣及質控情況
現場調查工作嚴格按照自行監測工作方案實施,自行監測工作全過程的質量管理滿足相關要求。我單位委托河北科贏環境檢測服務有限公司依據修改完善并經專家確認后的方案于2021年9月17日-18日完成現場樣品采集及樣品流轉工作,本次調查共篩選2個布點區域,地塊內布設5個土壤采樣點,共采集土壤樣品數17組(2組平行樣)。本次調查在樣品采集、保存及流轉過程中嚴格同步記錄“土壤鉆探采樣記錄單”、“樣品保存檢查及運送交接單”,檢測實驗室嚴格按照《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技術規定(試行)》開展了樣品分析測試的質量管理工作。
3、地塊污染狀況調查結論
土壤樣品分析檢測指標包括苯并[a]芘、石油烴(C10-C40),所有土壤樣品中苯并[a]芘均未檢出,土壤樣品檢出指標為石油烴(C10-C40)。
(1)檢測值與評價標準對比分析
土壤樣品中石油烴(C10-C40)檢測值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的限定要求。
(2)檢測值與背景檢測值對比分析
①苯并[a]芘無變化;
②石油烴(C10-C40)相對于背景點有一定累計增加變化。
(3)檢測值與2020年檢測值對比分析
①苯并[a]芘無變化;
②1A01、1A02和1B01點位上石油烴(C10-C40)基本處于下降態勢,1B02和1B03點位上的石油烴(C10-C40)有一定程度的累計。
四、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
五、聯系人:王林
六、聯系電話:0311-87162379